编前语: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在建重点项目遍地开花,发展态势良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的“三大抓手”取得初步成效。为进一步增强信心,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本报从今天开始推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实现汕头新跨越》栏目,将连续一个月报道各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尤其是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以及各地各级各部门分解责任、倒排工期、主动服务、形成合力,按时完成省下达各项任务的举措,形成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敬请留意。
本报讯 (记者林馥盛)记者从市发改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了解到,近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我市2014年重点推进项目建设的通知》,决定从我市2014年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第五届粤东侨博会签约、开工项目中,选择40个影响力大、带动性强、投资额大的项目作为今年全市重点推进项目,并建立市政府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分解落实主体责任单位,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争取年内一批重点推进项目建成投产,一批重点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今年是我市增创特区优势,加快振兴发展的关键之年,我市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工作会议和胡春华书记莅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思,在省委、省政府和海内外华侨、潮汕乡亲的支持下,规划建设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构建创新发展战略平台。同时,全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扩容提质,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扎实做好民生保障,推进生态绿色环保建设,一批新规划建设项目将给汕头发展带来新的动力。记者了解到,这40个重点推进项目涵盖交通基础项目、能源保障项目、农业水利项目、现代产业项目、绿色生态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六大类,投资规模约932亿元,将进一步发挥投资拉动作用,增强发展后劲,为增强我市粤东中心城市的辐射能力,实现汕头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据悉,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我市2014年重点推进项目建设的通知》,将通过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建设管理、加强督查督办“三加强”,列入市委、市政府督办工作计划,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不定期对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其中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每个项目都有明确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项目法人和项目联系人。要积极创造建设和合作条件,制订工作计划,倒排工期,落实工作分工,限期推进,确保项目早日落地建设和建成投产,让项目真正发挥投资效益。各有关职能部门也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加强跟踪服务,简化审批流程,限时办结,积极为项目单位办实事、解难题,全力助推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