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潮汕文化 传播民族影音 振兴潮汕艺术 凝聚民族精神

市司法局推行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制度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市司法局创新活动载体,于近期在全省欠发达地区率先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铺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道路。该项工作已作为市委“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平安揭阳”20项措施之一在我市全面铺开,目前已有689个村居与律师签订了服务协议。

  针对农村法律服务资源匮乏,难以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实际,市司法局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律师服务农村发展的新途径,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该局于4月初先后召开全市律师大会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对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制订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草案),重点明确律师承担的工作任务。这些工作任务包括为村(社区)治理工作提供法律意见。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

  据了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已在两个层面上重点推进。在县(市、区)层面上,以普宁市、揭东区为重点:在镇的层面上,已选择6个镇、6个主要村作为示范点,至目前局面已打开,并初具规模。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已有689个村居与律师签订了服务协议,在村设立法律顾问办公室,并将顾问律师的执业证号、联系方式、照片以及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上墙公布。预计5月底全面覆盖完成。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将优化法律资源配置,让律师同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使群众有问题不出村(社区)就能找到专业的律师,从而促进村(居)委会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进一步推动“法治揭阳、平安揭阳”建设。

来源:揭阳日报   责任编辑:邱洁纯 
    大名:    提醒:理智评论文明上网,拒绝恶意谩骂。

评论正在加载中...

相关内容

最新潮汕影视
随机推荐潮汕影视

潮汕情感喜剧:野蛮婆婆俏媳妇(第四集)

潮汕搞笑短剧:三个妻哥伯
华龙潮汕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留言反馈 | 友情链接
华龙潮汕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