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子海 林鹏 通讯员 姚晓莉) 清明节期间,全市共出动警力近13000人次,确保了节日期间全市社会治安稳定。节日期间,全市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交通安全畅通,没有发生突发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4月5日至7日,全市“110”接报治安警情同比下降25.23%。
节日期间,全市14个警务执勤点实行24小时站岗执勤,加大对来往可疑车辆设卡盘查和查缉力度,严格把关守口;特警、武警、边防支队联合武装巡逻,加强对祭扫场所等人员密集部位的隐患排查、巡逻防控和秩序维护,全面加强社会面防控。全市消防、森林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在重点地段、重点路口和扫墓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置临时执勤点,防止火种上山;联合村居委和治保会开展上山巡查,严管严查山上火苗,防止引发山火。
清明节期间,全市没有发生森林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