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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订购餐券不能用 新兴消费类型陷阱多

本报讯 (记者李岱娜)市民的消费越来越多涉及到新兴行业,由此伴随的消费投诉也逐渐增多。记者了解到,近期龙湖工商部门在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案件中,开始出现了一些涉及手机软件、网络购物等领域的新兴消费,如软件订购餐券不能用、微信优惠不认账、超市换购不执行、网络购物不发货等,类型新颖陷阱多。

今年,市民余先生在网上看到一则十分诱人的广告:仅需网付9元购买电子优惠券,到店再付90元现金,即可享原价170元的某酒店单人自助晚餐。于是,余先生通过某手机软件购买了该自助餐的电子优惠,并按照该电子优惠券的其中一个要求必需提前一天致电酒店进行订位预约。但是余先生连续一个多星期,几乎天天都在拨打该酒店的预约电话。但是每次得到的答复却几乎都是一样的:餐厅每天只放出部分名额接待优惠券用户,今天的名额已满,请明天预约。

眼看电子优惠券的使用期限就到了,余先生只能拨打12345市民热线,请工商部门协调解决。经金霞工商所执法人员悉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酒店方将购买自助晚餐电子优惠券的9元退回余先生。余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业内人士提醒,不要轻信超低价格商品,网购或团购时要确认商品价格,选择安全付款方式。对于形式较为新颖的各式新兴产业,在消费过程中的小票、保修单、纸质或电子版合同、网页公证保存、网上交易记录、盖有公章的行程表、消费清单等都可以作为维权证据。 

来源:汕头日报   责任编辑: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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