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报道:记者近日从市交警部门获悉,从今年4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5条车辆临时停放收费试点路段的收费方式将实行“微调”,车主在临时停车泊位上停车在10分钟内的免收停车服务费,停放超过10分钟的车辆按原标准计费。
今年1月10日,我市开始在中心城区珠江路、珠池路、锦龙路、锦龙南路、韩江路等5条路段总共496个临时停车泊位对停放的车辆实施收费管理。两个多月来,大部分试点路段的车辆停放秩序明显好转,道路通行比较顺畅。从记者了解到的情况看,泊位停车率较高的是锦龙路和锦龙南路,由于附近住宅小区密集加上停车泊位严重不足,临时停车收费管理有效地解决了车主停车难的问题。餐饮业集中的珠江路在用餐高峰期间的泊位停车率也比较高。目前停车率较低的是韩江路和珠池路的停车泊位,在这两条路段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车主为了逃避收费,故意将小汽车停放在附近人行道或停车泊位以外的机动车道上,影响了行人和其他机动车辆的正常通行,而停车泊位上停放的车辆则寥寥无几。
《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实施后,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加大力度查处不按规定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为体现公安机关既严格规范城区道路停车秩序又便民利民的精神,项目主管部门经研究决定实施“10分钟内免费停车”新举措,这对那些在短时间内就能办完事离开的车主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