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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化解各类矛盾加大重点地区整治

本报讯 (记者陈洪镔)我市在平安创建工作中,深入贯彻省委书记胡春华“主动治理”的讲话精神,坚持主动治理,化被动为主动,化无序为有序部署开展各种不稳定问题综合治理,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极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落实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中,全市推行民情责任区制度、群众宣传教育引导制度、民情联调会议制度、民意巡视督察制度等群众工作“四项制度”,察民情、解民困、惠民生,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坚持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以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为着力点,积极开展特殊群体、征地拆迁、三旧改造、宅基地、重点工程、农村基层管理、干部作风、涉土涉财涉重点工程等不稳定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城市建设发展进程中各领域不稳定问题,分门别类,深入研判,制定相应解决方案,逐案组织专门力量化解处置,同时派出督导组,加强督查、督导,掌握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省委政法委专门刊发简报,介绍我市“主动治理”工作成效及做法。

  在坚持重点行业领域治理的同时,我市对个别社会治安等问题突出的地区实行“戴帽”综合整治。在整治中,为跳出以往“反复整治”和“整治反复”的怪圈,我市运用更为系统性的工作方法,落实对各镇(街)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治安秩序等重点工作数据进行分类统计、分类挂牌,找准重点地区混乱根源,分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 “社会管理薄弱地区”、“社会矛盾突出地区”三类重点地区,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措施开展治理。各被挂牌的镇街道,在制订整治方案过程中,不仅三类地区的整治措施各有侧重,同类地区的不同镇(街)也针对各自最为突出问题,拿出切合实际的精细化整治方案,注重源头治理。将排查整治工作与创建平安汕头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强化舆论宣传、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等措施,标本兼治,逐步实现对各种问题的源头治理。

  通过落实针对性工作措施,三类重点地区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实施重点整治后,全市6个“社会治安治重点地区”刑事警情平均下降10.8%;5个“社会管理薄弱地区”多发性类型案件得到有效遏制;4个“社会矛盾突出地区”群众上访批数及人次环比下降58.8%和75.8%。

来源:汕头日报   责任编辑:林敏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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