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黄泽群摄影报道:人行道本是行人专用的通道,但在我市一些地方,人行道被占为他用的现象屡见不鲜。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市区春江路一家刚开业不久的影城把门前的人行道圈起来作为停车场使用,这一行为让周边居民感到不满。
记者根据市民的报料来到了这家位于春江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北楼的影城。记者在现场看到,从影城门前至乐山路口约50米的人行道被人用彩旗、木桌围了起来,里面停放着几辆小车和摩托,路边放置了几块写着“影城停车场”的牌子(见图),人行道上还放着一个塞满电影宣传单的架子,可见经营者俨然将人行道当作“自家地盘”了。
记者从附近商户处了解到,这家影城是今年初开始营业的,由于周边停车泊位有限,而且也没有大型停车场,于是人行道便被私自占用了。市民们对于这种占用人行道的行为意见纷纷,居住在附近小区的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家晚上外出散步时本来一直走人行道,自从影城将这儿变成停车场后,无奈之下只能走在行车道上,身边又是来来往往的车辆,这让刘先生他们感到很不安全。
本月起实施的《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禁止非法占用道路、道路停车泊位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在道路、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有碍通行、停车的障碍物。违反该规定,非法占有道路或停车泊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