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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亟待维护,费用谁出?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以说是房屋公共的“医保”或“养老金”,在我市该资金的归集并不是一帆风顺,不少老旧社区公共区域的维修还只能靠业主凑钱或物业垫资等方式进行。记者了解到,我市从2010年7月1日施行《汕头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下称《办法》)以来,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心城区金平、龙湖两区楼盘中约有60余个小区开设账户缴纳该项专项资金,缴纳户数占开户数的53.7%左右,共归集资金余额逾1.4亿元。

  近日,位于长平路丹霞庄中区某商铺楼上三楼出现外墙剥落,甚至发生砸伤店员的事故。记者采访了解到,一般小区在使用10年后将进入维修期,但对公共区域的维修,众多小区住户更多依赖同幢楼全体住户、物业管理处或居委会。按照《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住宅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和专业测算,市区范围内高层住宅(含别墅)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5元,多层住宅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为40元。独立非住宅物业(含车库、车位)则参照高层住宅的标准交存首期专项维修资金。而这部分费用,应由购房者按其所拥有建筑面积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标准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记者在市房管局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了解到,按照目前归集的情况,中心城区中最早开户缴纳相关费用的是金平区的嘉顿小镇花园西区,目前,该小区已有近九成六的住户缴纳了该专项资金,已交存金额达到880多万元,产生的利息也有11万多元。记者查阅发现,在60余个开户小区中,大多都为2011年7月1日《办法》施行以后取得预售的项目。但在2003年9月1日以后,现已经陆续进入维修期的小区或项目,则为零。

  采访中,不少居住在没有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的居民告诉记者,一来他们并不了解该相关《办法》,没有人牵头缴纳;二来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可以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所以现在小区公共区域的维修主要还是靠使用的住户或是物业公司负责。也有居民表示,《办法》对在1994年至2003年规定时间内的老旧小区分为多种情况进行分类缴纳,主要还是由开发商承担这笔费用,这对居民来说也是看着干着急的事,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处置力度,把该收的钱收起来,以落实老旧小区公共区域的维修费用。 本报记者 赖淑英

来源:汕头特区晚报   责任编辑:李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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