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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交通违法可在汕缴罚款?不确切!

 本报讯(记者 刘婉萍) 本地车辆在深圳异地交通违法可以在汕头自助终端缴交罚款了?日前,本地有网站和一些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里流传着这样一条“小道消息”,令那些经常往返深圳的车主颇为兴奋。然而,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这种传言并不确切。目前,本地车辆在省内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城市的交通违法,尤其是涉及到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仍无法在汕头利用自助终端机实现异地缴纳罚款。

  据介绍,目前我市各交警服务大厅都设置有广东省内交通违法处理的好易通自助缴款机,广东省辖内的小型汽车车主或驾驶员,不涉及记分且是处200元以下(含200元)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交通违法,即可通过自助缴款机办理交通违法查询、违法确认及罚款缴纳业务,但上述4城市除外。

  市交警支队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解释说,这主要是由于这些城市中有的城市拥有地方立法权,它们当地规定的处罚标准和条码与其它城市并不相同,因此交通违法者尚需要到交通违法所在地交警部门确认违法行为后,方可通过自助终端办理缴款。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新交规实施后,多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更为严厉,不仅需要罚款还涉及记分。按照交通法规规定,驾照的记分周期为一年,共计12分,如果记满12分,驾驶员必须学习7天,并通过交通法规考试,才能重新取得驾照。由于记分涉及到驾照的“安危”,为了杜绝违法驾驶员拿他人的驾照代扣记分的漏洞,交警部门在处理罚分时,也严格要求违法驾驶员必须本人到当地处理大厅,拍照留证并进行违法行为确认后方可进行交通违法处理。

来源:汕头都市报   责任编辑:许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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