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要求,自今年2月起,汕头海关将以人民币计价发布各类货物贸易进出口统计数据,同时,根据需要公布以人民币计价的海关统计报表和以美元计价的海关统计报表。
据悉,采用以人民币计价的海关统计数据,是为了适应国家深化改革和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系的需要,与国际通行的本币数据公布制度全面接轨,完善海关统计数据公布制度,推动形成内外协调统一的统计计价体系。
据汕头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汕头海关自2014年2月份开始,在公布粤东地区海关统计快讯、月报时均在现有按美元计价统计报表的基础上,全面增加以人民币计价的各类统计报表。在公布次序上,人民币计价统计报表在前,美元计价统计报表在后。月度海关统计数据咨询方法及流程详见汕头海关门户网站(http://shantou.customs.gov.cn)“在线服务”—“办事指南”—“海关统计”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