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郑建文认为,解决门诊特定病种就医购药费是政府对特殊病患者的关爱和帮助,是对患特殊病种患者这些弱势群体从健康和生活上的大力支持。符合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可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根据不同病种享受不同待遇,门诊特定病种患者得到资助有医可看有药可治。但是,目前门诊特定病种就医购药的费用结算很不便,在核定给门诊特定病种患者起付标准后,购药时先扣每月门诊特定病种基本医疗费,再按报销比例核实可报数额,这个可报数额又不让按实购药,一定要患者自己出部分。郑建文分析,如糖尿病患者,属在职非公务员,按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每月基本医疗费用限额 500 元,先扣基金费 80 元,报销比例 60%,每月可享受折实待遇 252 元。如果按折实待遇数,患者可以按需购药。但规定起付标准以上到门诊特定病种基本医疗费用限额以内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患者在购买时,买 100 元的药需要自己付 40 元,这样,很不方便患者按需购药。郑建文说,有一些患者反映生活困难,虽患病有政府解决特殊病种的优惠待遇,但还得凑钱买药,难以按比例数支付购药;有一些患者反映,政府解决特殊病种的待遇,每月可享受的折实数额可以安排每月的用药,无需再付比例 40% 部分的药款多买药。有些患者反映,政府解决特殊病种的待遇折实数应先让患者购药,不足部分再由本人全额支付购买。
为方便特殊病种患者按需购药,郑建文建议将门诊特定病种就医购药费按比例折实数,由患者购买,超过折实数部分由个人自行支付。
本报记者 翁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