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和第六批揭阳市文物保护单位评审组评审意见发出公报,将榕城区的埔上里大门楼内等26处具有保留价值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定为揭阳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要求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抓紧划定公布第六批揭阳市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制作并竖立保护标志,建立科学的记录档案,设立保护机构,切实做好保护、管理工作。
据了解,第六批揭阳市文物保护单位分别是:埔上里大门楼内(明代)、破门楼郑(明代)、盛祖家塾(中华民国)、景南里(清代)、新民村三壁联(中华民国)、徐氏祖祠(清代)、直正公祠(清代)、林氏祖祠(清代)、秀o公厅(明代)、陈泰兴陈氏家庙(清代)、西斋(中华民国)、凤潮林氏祖祠(清代)、京冈大人府(清代)、怀隐公厅及士耸公祠(清代)、岭村陆氏家庙(明、清)、陇埔村古建筑群(含赐进士第、太史第、梅陇古庙)(明、清)、云路江氏家庙(明、清)、乔林古代建筑群(含乔林祖祠、石埕祖厅、乔林祖墓、天后古庙)(宋至明)、守笃公祠(中华民国)、桂东村刘氏大宗祠(明代)、五云彭氏宗祠(清代)、上砂庄氏宗祠(清代)、李天生大楼(清代)、井新古寨(清代)、大夫祖祠(清代)、凤南舜祖祠(清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