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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销售冒牌服装侵权

  为追求商业利润,创业青年在淘宝网店上销售假冒“×纯”品牌服装,法院判决其必须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近日,市中院民三庭一审依法审结了一批涉及侵犯“×纯”商标权的系列案件。

  据了解,被假冒的“×纯”商标,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使用在服装上的注册商标,且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商标权人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去年,其商标权人发现,13家普宁市户籍的卖家在淘宝网注册的网店销售涉嫌侵犯其商标权的服装,遂向揭阳中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等法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述13被告的网店网页上挂售标示“×纯”、“衣×纯”、“朵×纯”等商标的服装,与“×纯”商标相同或近似,且未经“×纯”商标权人的同意或许可,也未能举证说明所销售服装的合法来源,实际销售的服装并不是“×纯”服装正品,对原告所享有的注册商标权构成侵权,遂依法判令其承担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相关合理维权费用等。

  据办案法官介绍,随着全市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该院近年受理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明显上升,同时发现此系列案的13被告大多较为年轻,相互之间彼此认识,具有群体性特点,反映出不少年轻人创业赚钱心急,缺乏守法经营意识,唯利是图等社会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值得重视。

  为此,揭阳中院民三庭践行能动司法,努力拓展司法服务社会功能,为建设法治揭阳,维护良好的网络市场经营秩序,推动全市电子商务产业的健康发展,积极向普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了司法建议:一、加强有关合法经营的宣传教育,向广大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引导经营者要坚持从正当渠道进货,并索取有关合法票据,千万不要冒险违法经营,贪图违法利润,否则会引发侵权或犯罪行为。二、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制假售假行为,遏制侵犯合法商标权等权益的行为,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制假售假者,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绝不姑息,努力维护网络市场的良好经营秩序。三、鼓励生产经营者自创品牌,正当经营,积极申请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并学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畅通网络上侵权投诉、举报渠道,让广大网民参与监督,强化社会监督。

  法官说法

  揭阳中院民三庭的主审法官指出,冒用名牌商品的商标销售产品的商家,要承担侵权责任,销售数额巨大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随着全市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广大经营者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守法意识,要坚持从正当渠道进货,并索取有关合法票据,千万不要冒险违法经营,贪图违法利润,否则会引发侵权或犯罪行为。同时,生产经营者要自创品牌,正当经营,积极申请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并学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市场经营秩序,推动全市电子商务产业的健康发展。

来源:揭阳日报   责任编辑:黄晓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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