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媛)记者从市环保部门了解到,自2013年9月公告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限行措施至今,我市已有近8成车主按规定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将在全部道路限行标志设置完成后开展上路执法检查。
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是国家、省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措施。为缓解市民申领环保标志排队等候时间较长出现车辆、人群拥堵等问题,确保环保标志核发工作有序进行,去年全市环保标志核发点一度增设到22个。鉴于该项工作已进入常态化,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市将取消联泰水质净化厂(原龙珠水质净化厂)二期厂区、北轴污水处理厂、市环保局、市环保局金平分局、市环保局龙湖分局及濠江区城环局6个环保标志临时核发点。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等13个环保标志核发点仍然保留,申领时间统一更改为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同时,根据我市“黄标车”限行措施实施工作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将在全部道路限行标志设置完成后开展上路执法检查,对未按规定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所有人依法严格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