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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

  本报讯近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出通知,潮州市人民医院被纳入全省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范围。今后,患者在该院及全省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即在全省大医院之间转诊时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可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检查结果互认的项目包括医学检验与医学影像检查两大类。临床检验类项目主要包括部分稳定性较好、费用较高的临床生化、临床免疫、临床微生物和临床血液、体液及各类涂片细胞学检查等检验项目。医学影像检查项目包括普通放射线检查,使用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项目和部分超声检查项目等。互认检查结果需做到操作规范,质量符合要求,诊断明确,临床无异议。

  据了解,从今年3月份开始,省卫生厅在全省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及部分医学检验所实施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旨在推进全省医疗资源整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患者医疗费用。同时要求全省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在实施检查结果互认中,一方面要落实好对外单位相应检验、检查结果的认可,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另一方面要保证医院内的检验、检查质量,避免患者在门急诊和住院不同阶段、不同部门发生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蔡荣城)

来源:潮州日报   责任编辑: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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