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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不赔久索无门 “消委”撑腰维权益

      近日,陆河县新田镇消费者丘某向该县消委会送来“依法行政,关注民生”的牌匾,对消委会干部积极履行工商监管职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表示由衷感谢,他说:“要不是消委会干部心系群众,关注民生,我父亲的保险理赔还不知道何时才能得到圆满解决。”  据了解,丘某的父亲生前于2004年3月16日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终身”保险,保额为15000元,年交保费为3690元,交费期为10年,已交至2008年3月16日止, 4年金额合共14760元。其父于2008年10月24日早上因患突发性脑溢血,在家死亡。其子丘某把父亲后事料理后,多次到该公司要求理赔保险金额,但该公司业务员称要对参保当事人的手续审核,向医院取证有无病史或骗保行为,同时做丘某思想工作,按已交4年保险金退回14760元给受益人。对此,丘某不予接受,并多次找该公司要求按“康宁”保险种类理赔。  然而,时过半年之久,迟迟得不到答复和解决。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益人丘某于今年4月29日以书面形式向该县消委会投诉。  消委干部接到丘某投诉后,前往新田镇向该村干部调查核实丘某投诉事实,并分别到当地医院提取参保当事人丘某的死亡证明、村委证明、当地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从2004年3月16日至2008年3月17日止已交保险的有效票据复印件等,同时,多次找到保险公司负责人,就保险理赔进行调查核实。通过多次沟通协商,该公司领导明确表示力争5月底将处理结果报消委会。在逾期未有答复的情况下,消委会向保险公司发出催办函,直至日前,该公司终于赔付丘某45000元保险金。  至此,在陆河县消委会的帮助下,丘某终于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 邓帼梅 通讯员 彭刚勇 叶佐坚)

来源:汕尾日报   责任编辑:sww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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