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子海 林鹏 通讯员 朱奕毅) 身陷囹圄也能喜结良缘。近日,在押人员谢某国在汕头市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的帮助下,与妻子谢某在龙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拿到结婚证的那一刻,谢某国十分激动,表达了真诚的感谢和深深的忏悔。
谢某国去年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拘押于市看守所。其妻日前给市公安局看守所寄来一封信,信中称她与在押的谢某国同居生活,由于双方当时均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没有登记结婚;之后两人育有一子,今年已两岁多。因没有结婚证,小孩出生后无法办理入户手续,今后入学也将成问题,因此她恳请市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帮一帮他们。
市看守所收到信件后,立即调取在押人员谢某国的资料,了解到他已被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正准备投送监狱执行。看守所综合考虑谢某国的表现,认为如果能在谢某国投送监狱前,帮他解决婚姻登记问题,既有利于谢某国的安心改造,也有利于其家庭稳定。为此,看守所与驻所检察室有关人员先期前往龙湖区民政部门,确定了一次性办证程序,并实地考察了周边情况,制订了安全预案。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近日,谢某国由民警押解来到龙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在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下,与其妻顺利完成了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