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15名市直单位副处领导干部,其中3个职位定向在优秀女干部中选拔,2个职位定向在优秀党外干部中选拔,4个职位定向在优秀镇(街)党政正职中选拔。 一、选拔职位及人数 市总工会副主席、市计生局副局长、市司法局副局长各1名,定向在优秀女干部中选拔。 市法制局副局长、市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各1名,定向在优秀党外干部中选拔。 市供销社副主任、市林业局副局长、市城管局副局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各1名,定向在优秀镇(街)党政正职中选拔。 市环保局副局长、市金融工作局局长、市外事侨务局副局长、市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市工商联副主席、市文广新局副局长各1名。 二、选拔范围及条件 (一)选拔范围 面向全市(含驻汕单位)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中选拔,其中市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职位选拔范围扩大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任职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现任副处级或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 3、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在52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6、年龄、任职时间计算到2012年9月30日止。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后,属首次提拔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被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其它一票否决情况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提任的其它情形。 (四)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表) 三、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职位。在《汕尾日报》、汕尾党政信息网、汕尾党建网公布选拔职位、资格条件、选拔方法,明确推荐报名的工作要求。 (二)推荐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报名。在动员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县(市、区)委、单位党组(党委)审核把关后,以县(市、区)委、单位党组(党委)的名义推荐报名。推荐报名时要填写《汕尾市公开选拔副处领导干部报名表》,同时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函,内容包括被推荐人选的主要工作经历、资格条件、现实表现和推荐理由等。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按照任职资格条件,由市委组织部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发放笔试通知。职位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原则上不开考。 (四)能力测试。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参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人选履行职位职责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汇总报名人选能力测试成绩,按成绩排序,每个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评价环节的人选。 (五)综合评价。召开专题会议,由人选作8分钟以内的自我介绍、竞争职位优势及工作设想,然后进行综合评价,参加会议评委按百分制打分,由市纪委派员全程监督。笔试和综合评价成绩按4:6计算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每个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六)考察酝酿。市委组织部按程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进行酝酿,并按1:1的比例提出拟任职人选。 (七)讨论决定。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八)任前公示。拟任职人选按规定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 四、待遇管理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视具体情况另行安排工作。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应提交《汕尾市公开选拔副处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二份、单位推荐函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任职文件证明材料、市级以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4张。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报名表可在汕尾党政信息网(http://www.shanwei.gov.cn)和汕尾党建网(http://www.swsdj.gov.cn)下载。 (二)报名时间:2012年9月6日至2012年9月17日。 (三)报名地点: 汕尾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市委办公大楼503号 联系电话:3363224 联系人:郑奕巡 六、本《公告》由汕尾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汕尾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咨询。
附件:1、汕尾市公开选拔副处领导干部报名表
2、汕尾市公开选拔副处领导干部职位一览表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2012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