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静莹 陈洪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播发后,《决定》出台的背景、意义以及其中“开放单独二胎政策”、“取消文理分科”、“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等改革措施引起了我市专家学者、业界人士的关注和热议,大家就自己关心的话题发表了见解,对全面深化改革翘首以盼,希望改革给老百姓带来更多“红利”。
《决定》对改革进行全方位诠释
市委党校副校长林钢塔认为,全面深化改革是我国面临国情和世情现实的必然选择。全会的召开最主要的背景是,当今世界经济增长格局有了比较大的变化;中国经济经过30多年的超高速增长后,需要转型和切换,这是一个很关键的时期。在这样的背景下,寻求新的增长动力众望所归,人们期望国家进一步改革开放。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新的全方位阐释。《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方向、路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等各个方面都作了充分的论述。特别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惠及全体人民,这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落脚点,也是归宿点。
林钢塔说,我们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迸发活力。过去的35年来改革开放的实践无疑是成功的,成就也十分伟大,但是经济社会各种各样的矛盾也十分尖锐,改革进入深水区,全面深化改革也成了弦上的箭,非发不可。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才能公平发展,才能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而全面深化改革在于真抓实干。全会公报指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说明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是有时间表的,十分关键。
教育改革始终是
为了均衡发展公平公正
“教育体制的改革说到底还是为了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和公平公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不管教育体制怎么改,我们教育事业的归宿都是要提高教育质量和服务大众的水平,要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市教育局局长黄晖阳认为,只有形成良好的教育体制,实现公平教育,才能真正确保群众的教育实惠。因此当前我市最主要的就是要以教育创强为抓手,推动汕头教育向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化的方向发展。
市教育局副局长谢红说,“取消文理分科”、“减少统考科目”、“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等等举措虽然看起来都是很具体的东西,但因为涉及的是千家万户的事,实施起来其实更为困难和复杂。比如说重点学校、重点班一直是老百姓高度关注的问题,也是大家的现实需求,要一下子取消并不是简单的事情。但这些改革举措说到底就是为了让群众享有更公平的教育、让学生得到更全面的发展,因此为了国家和下一代的长远未来,我们再困难也要去实行。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高中老师表示,取消文理分科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肯定是有好处的。因为以前高中文理分科一般都在高二进行,但为了追逐高考成绩,分科时间不断提前,许多中学从高一下学期便开始了分科教学,这样其实并不利于孩子的全面发展。
农民的用益物权将得到
更好保障
《决定》明确提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对此,广东盈信律师事务所纪健祥律师认为,这可能意味着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得到修订,从而打破宅基地的流转限制,更好地保障农民的用益物权以及由此带来的财产性收益。
纪健祥说,农民对宅基地享有的权利属于用益物权,是农民依法享有的各种财产性权利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由于现行相关政策和法律的限制,农民的这项财产性权利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比如,宅基地只限于本村集体内流转,外村及城市人不得购买本村宅基地;宅基地上的住房不能抵押、自由转让。这样的限制,造成农民从这种用益物权中得到的财产性收益很少。虽然,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广东等地已经就农村集体用地的流转办法进行了一些探索,但全国层面上的政策和法律并没有重大改变。“因此,《决定》对农村宅基地、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新提法,必将从更广的范围、更深入的层面对当前的相关法律和制度进行改革,从而更好地保障农民的权益。”
“废止劳动教养”意义重大
纪健祥还十分关注《决定》提出的“废止劳动教养制度”。他说,劳动教养是特定年代出现的制度,作为行政处罚,劳动教养的最长时间可达三年,比作为刑事处罚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六个月还高,而且,由于作出劳教决定时不用经过司法机关的审查,导致这种长时间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在实践中被滥用,尤其是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促使律师界、学术界普遍要求废除劳动教养制度,民间对于废除劳教制度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按照今年1月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各地已经基本暂停了新的劳教审批。《决定》将“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明确提出来,对于保障公民权利、推进法治、提升国家形象都有重大意义。“在实践中,我们还要注意理念上的跟进,避免将原来劳动教养所针对的行为追究成刑事上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