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媛)从本月起,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在用机动车限行措施正式施行。记者了解到,本月为宣传教育期,相关部门将对违反规定的机动车进行劝阻、引导和教育,不予处罚。目前我市已有约5成车主成功登记申领到环保绿标,但近期申领热潮出现“冷却”迹象。环保部门提醒车主应尽快就近前往各申领点进行办理,自下月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违反规定的机动车作出相应处理。
本月起我市实行了“黄标车”限行措施,在泰山路以西(不含泰山路)、金凤—黄河路以南(不含金凤—黄河路)、西港路以东(不含西港路)、海滨路—中山路以北(含海滨路—中山路)区域的市区各路段限制通行。据悉,汽油车低于国I(不含国I)排放标准、柴油车低于国Ⅲ(不含国Ⅲ)排放标准的,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通常称为“黄标车”。由于“黄标车”出厂时间较早,制造工艺技术落后,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仅是基本项目达标,另外也存在燃油消耗和护养成本较高的问题,不管从节能或者减排的角度来看,都需要被逐步淘汰。车主可通过到我市现有的18个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点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了解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