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报道:近日,在押人员谢某国在汕头市人民检察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的帮助下,与“妻子”谢某一起前往龙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当他手捧结婚证时,激动万分地向驻所检察干警表达了真诚的感谢和深深的忏悔,表示一定要好好改造赎罪,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今年国庆长假后上班第一天,市检察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接到在押人员家属谢某寄来的一封信,称她原与在押人员谢某国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儿子,孩子今年已两岁多,由于双方当时均未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而没有登记结婚,谢某国去年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拘押于市看守所至今。由于两人没有结婚证,小孩出生后一直无法办理入户手续,今后入学也成问题,请驻所检察室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帮助他们解决婚姻登记问题。
驻所检察干警接到来信后,及时调取在押人员谢某国的资料,了解到他已被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正准备投送有关监狱执行,于是约见了谢某国本人,发现谢某反映的情况也是他内心一直纠结的问题。驻所检察干警在综合考虑谢某国在看守所的表现及查阅了相关法律规定后,认为如果能在谢某国投送外地监狱前帮他解决好婚姻登记问题,既有利于谢某国今后的安心改造,也有助于其家庭保持稳定。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检察干警先期到龙湖区民政部门联系,确定了一次性办证程序,制定了安全预案。10月15日下午,在驻所检察干警现场监督下,谢某国在看守所民警的押解下安全抵达龙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与已接到通知先期到达的谢某一起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书。看到激动万分的谢某国夫妇,忙碌了几天的干警露出了会心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