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潮汕文化 传播民族影音 振兴潮汕艺术 凝聚民族精神

80至100周岁老人可获高龄津贴

本报讯(记者 刘婉萍) 《汕头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政府应当建立完善高龄津贴制度,向年满8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条例》中对老年人享有的社会保障与社会优待作了详细规定,70周岁以上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凭《汕头市老年人优待证》可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公交轮渡,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不实行对号入座的公交车、船等交通工具,应当设立不低于15%的老年人专座等正式“入法”。

同时,《条例》还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逐步建立对本市户籍老年人定期免费健康检查的制度”;应当“建立完善高龄津贴制度,向年满8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向年满100周岁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发放长寿补助,并颁发《百岁寿星荣誉证》。”

此外,老年人凭合法有效证件可以享受下列优待:免费进入本市政府投资并向公众开放的公园、旅游景点、风景区、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宫)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优先挂号、就诊、检查、化验、缴费、取药;优先购票,优先进站、检票、上下车(船);优先办理户籍、银行、邮政、电信、有线电视、水电气等业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优待服务。本市户籍老年人凭《汕头市老年人优待证》则可半价进入享受财政补助的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影剧院;在本市各医疗机构就医时减免普通挂号费;在公证机构办理扶养、助养、赡养的协议公证及申办遗嘱等公证业务时,减免公证费;免费使用收费公厕。

来源:汕头都市报   责任编辑:郑钟展 
    大名:    提醒:理智评论文明上网,拒绝恶意谩骂。

评论正在加载中...

相关内容

最新潮汕影视
随机推荐潮汕影视

潮汕搞笑短剧:赌鬼阿喜

潮汕爆笑喜剧:水鸡神算-2011贺岁片
华龙潮汕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留言反馈 | 友情链接
华龙潮汕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