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揭阳检验检疫局获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与苏丹共和国标准计量组织的工作安排,中国对出口苏丹部分工业品将自2013年11月1日起实施装运前检验。针对新规实施,该局提醒我市相关出口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应对。
据了解,出口苏丹需接受装运前检验的工业产品,涉及范围为HS编码第25章至29章、第31章至97章的产品(包括法定检验检疫目录外商品),主要商品是除动植物产品、食品、饮料、烟酒及代用制品和药品等之外的全部工业制品,出口前均将实施监视装载或装箱,检验内容包括质量、数量、安全、卫生、环保等项目,检验合格后由检验检疫部门签发装运前检验证书,作为苏丹进口监管部门查验放行的必要法律文件之一。苏丹将凭装运前检验证书给予通关放行,并对货物进行随机抽查。由于货物报关离岗后不能补签,企业一旦忘记申请该证书,货物抵达苏丹港口后将面临退运或者罚款的风险。据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苏丹的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时,将不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其中,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的出口工业产品,按照规定,截至今年12月31日,也不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随着中非贸易的不断发展,苏丹已成为我市外贸出口重要的新兴市场之一,据揭阳检验检疫局统计,今年前三季度,该局共检验出口苏丹产品15批,货值120万美元,同比增长29.8%。 针对新规实施,该局提醒我市相关出口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应对:一是在出口工业产品到苏丹时,应仔细核对HS编码是否落入备忘录所述章节,尤其需要注意法检目录外的产品;二是密切关注出口苏丹工业产品的质量要求,避免因不了解产品检验标准和技术法规而影响对苏贸易的正常开展;三是及时与检验检疫部门加强沟通和联系,掌握相关检验监装规定和要求,避免因政策法规不熟悉而造成产品积压、滞港和退运,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