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被处以行政处罚并赔偿被损绿树
本报讯(记者 林彦恂)记者采访获悉,在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市城管部门已成功将肆意破坏韩江路两棵绿化树木的行为人“揪”出——毁绿者是一红木店的经营户,他被处以行政处罚,并作出相应赔偿。
据了解,韩江路道路两旁的绿树长势一直十分良好,但近期却有两棵的树枝绿叶被人全部削掉,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变成了“光头”。市城管、园林部门接报后到场勘查,认定有人未经审批同意肆意修剪损坏绿树,但询问中附近商铺业主和物业公司都予以否认。
经过查阅大量的视频监控资料和对周边商户走访了解,城管、公安部门终于锁定破坏绿树者是旁边一家红木店的商户。在证据面前,该商户也承认了自己未经批准,擅自破坏绿化树木的行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他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被损坏的绿树作出了赔偿。
据了解,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确需修剪、迁移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当先征求树木权属单位或者个人的意见,并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城管部门提醒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发现有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9城管服务热线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