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不到两天的男婴被人偷走,普宁市下架山镇张某武夫妇的心几乎都碎了。幸运的是,在警方与事发医院的共同努力下,大约5小时后,他们的亲生骨肉又回到了自己的怀抱,张某武夫妇激动得流下眼泪。9月5日,普宁警方于凌晨时分闻警而动,仅用约5小时,就成功破获这起拐卖婴儿案。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作案者竟然是一名女精神病患者,作案时其是否处于发病期,有待法定权威机构进行医学鉴定。
9月5日凌晨5时30分左右,在普宁市区某医院住院分娩的产妇翁某霞一觉醒来,发现身边的婴儿床空空如也,自己刚刚出生不满两天的男婴已经不见了,她慌忙将在门口打瞌睡的丈夫叫醒,并向医院值班医生报告;值班医生立即拨通了院长手机,院长交代其马上报警。普宁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于当天凌晨5时50分左右接110指令,值班副所长第一时间带着民警赶到发案医院,紧接着所长李树焕也到达现场,组织开展侦查工作。
经了解,事发当天凌晨,在医院陪护妻子的张某武因过度疲累,大约于4时30分左右在门口的椅子上打起瞌睡;而直到5时10分许,与翁某霞住同一病房的一名待产妇女及其陪扶人员仍在聊天,5时30分左右翁某霞醒来时婴儿已经不见。医院门卫向侦查人员反映,大约5点左右,有一名妇女乘坐出租车于医院门口下车并进入医院,提着红色塑料桶及挎包等物。由于医院几乎每个时段都有病人或家属进出,门卫也没在意,自顾拿起工具打扫卫生,后来发现这名妇女所带部分物品遗落在医院门口。另一病房的一名病人也反映,大约5时许,有一名妇女推开病房窗户东张西望,形迹可疑。就在民警紧张搜集线索之时,事发医院一位姓侯的副院长也赶到现场并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当天凌晨5时09分,他曾接到一个电话,一名男子自称出租车司机,从揭西搭载一名妇女到医院,该妇女表示没钱付车租,但与医院副院长熟悉,可以让他拿钱过来代付。随后,这名妇女接过电话与侯副院长说了几句。侯副院长向司机解释,表示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而且天还没亮,自己没办法过去付钱。
综合各方面线索,城东派出所办案人员初步确定:这名叫侯某梅的妇女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决定由侯副院长回拨此前打给他的手机号码,并要求对方回医院取回遗落物品。侯某梅在电话中声称自己现正在揭西县棉湖车站等车,侯副院长马上随同办案民警一同驱车赶往棉湖,至省道S236线燎原镇路段时,再次拨打侯某梅手机,对方却称其已在普宁市区华侨医院,随后又先后骗称其在普宁人民医院、揭西县塔头镇家中。鉴于侯某梅患有分裂样情感性精神病,办案民警当机立断,由熟悉其家庭住址等情况的侯副院长带路,赶往凤江镇其父亲家中;同时,由另一组民警在发案医院留守。侯副院长在电话中,向侯某梅表示自己在医院等候,让她赶快过来取回遗落物品,并给她开药。
当赶到侯某梅父亲家中时,并未发现嫌疑人踪迹,侯某梅的父亲遂陪同办案人员同往塔头镇,却发现侯某梅丈夫家门上挂着锁头。大约5日早上9时30分,在医院留守的民警通报情况,称侯某梅已到达医院并已被控制,侯副院长通过电话,劝导其老实交代偷走婴儿的事情,并要求其交代婴儿去向。侯某梅故伎重演、谎话连篇,先后多次提供虚假信息:一会儿说婴儿放在自己家中的床上,身上还盖着一条薄毯子,当办案人员破门而入时才发现被骗;一会儿又说婴儿已被卖给一位邻居,而经了解,侯某梅所指的那位邻居正在医院住院;一会儿又说婴儿被扔在自家屋后……最终,在办案民警及侯副院长的耐心教育下,侯某梅终于说出了真实情况:婴儿被其以2万元的价钱卖给塔头镇一农户。当办案人员火速赶到该农户家成功解救出被拐卖男婴时,时间还不到当天上午11时,张某武夫妇得知孩子平安,十分激动。
经审查,侯某梅如实交代了作案经过。当天早上,她乘坐出租车来到医院门口,因身上没钱付车租,遂打电话要求侯副院长过来付钱,被拒绝之后,侯某梅进入医院,在该院二楼妇产科趁人不觉,偷偷抱走婴儿,随后坐车来到塔头镇将婴儿卖掉。
据了解,侯某梅曾因精神异常被送到发案医院精神科住院治疗,出院后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据其丈夫反映,案发前一个月,侯某梅将用药量减少一半,精神状态越来越差,至案发前一周,侯某梅基本不再服药,病情复发的迹象非常明显,精神及行为均十分反常。
目前,这起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侯某梅是否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将取决于法定权威机构对其进行医学鉴定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