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郑梦婕)我市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把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狠抓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的完成,加强住房保障制度的改革创新,强化建设、分配、运营等关键环节管理。近日,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完成2012年度住房保障目标责任情况考核结果公布,汕头和其他12个市(区)被评为优秀等级。
近年来,我市对全市住房保障需求进行了全面摸查,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市、区(县)住房保障各年度计划。2007至2012年,我市通过新建、收购改造、租赁及“以房抵债”房产等形式,累计筹建保障房16070套,发放租赁住房补贴4691户,圆满完成省下达的各年度目标任务。在落实资金、土地方面,积极拓宽住房保障渠道,通过政府财政投入、发行“城投债”、上级专项补助、“三旧”改造项目配建的廉租住房认购、社会投资捐赠等多渠道筹集资金,2007年至2012年累计落实住房保障资金12.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