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婉萍)近期,交警金平大队组织警力开展以打击无证驾驶机动车为主要内容的交通专项整治行动,13个“马路杀手”被拘留罚款。
24日上午9时许,一辆悬挂闽E·316××号牌的小汽车被正在执勤的五中队民警拦停。经查,驾驶该车的38岁江西籍男子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其驾驶的汽车还涉嫌挪用其他车辆号牌。据刘某称,该车是他今年3月花1.2万元在二手车市场购买的,后因原号牌及车辆行驶证拿去办理过户手续,为逃避交警检查便从一辆已报废的汽车上取来一副号牌挂上。刘某因无证驾驶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而被交警部门合并处以罚款6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天。
据介绍,近日被金平交警查获的无证驾驶员大部分是两轮摩托车驾驶人,其中又以年轻人居多。交警表示,根据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人员可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或1500元(驾驶汽车类机动车),并处行政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