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到市人防办召开全市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情况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少棉出席。 我市自成立人防办并开展人防工作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其人防主管部门以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为中心,先后制定出台了《汕尾市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暂行规定》、《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通知》和《汕尾市实施<人民防空法>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并与市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也先后制定出台了“结建”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了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有关规定和制度,进一步完善人防法规体系。 郑少棉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人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提高全社会对新形势下人防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努力营造关心、支持人防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狠抓人防建设力度,搞好人防工程的维护和管理,进一步推动我市的人防工作。 与会人员就我市人防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作了探讨,并对今后的人防建设提出了建议。(记者 陈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