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晓F)近期,市民政局公布了“汕头市自然灾害庇护场所一览表”,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有自然灾害庇护场所共149个,除了市救助站外,其余148个分布在各区县街道社区中,这些场所长期配备了食物和衣被,供市民群众应急庇护之需。
汕头市地处沿海,气候多变,每年的6至9月,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频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一定影响。
为进一步推进防灾减灾工作,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措施,市民政局从“防”着手,以“减”为抓手,从2004年起探索建立灾害救助庇护中心,科学选址,出台方案,克服财政困难,先后在市、区县、街道三级设立了149个自然灾害临时救助庇护场所,总面积达39万平方米,逐步建立起立体救助的网络。
目前,除了市救助站外,分布在金平、龙湖、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和南澳的自然灾害庇护场所148个,大部分社区利用各种现有公益性资源,像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镇(街道)、村(居)委和学校等办公和公共场所作为庇护场所。
当气象部门发布预警信号时,各级庇护中心将及时开放。在灾害发生前,各级民政部门也将及时组织部分危房或低洼地带的群众前往庇护场所安置,并在庇护场所为他们提供食物和衣被等救济物资,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为进一步提高灾害救助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减灾委的要求,我市从2009年起积极开展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按照国家标准对这些社区的庇护场所进行完善,要求社区要配套不低于50平方米的储备仓库、庇护场所不少于200平方米,并储备相应救济物资。市、区两级还对这些示范社区建设给予4-10万元的资金补助。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13个社区通过民政部的审核,被授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