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7月8日)上午,省旅游局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举行全省旅游主管部门学习《旅游法》培训班。市政协副主席、市旅游局局长吕珠龙,市及各县(市、区)旅游局全体人员,全市旅行社、星级饭店、主要景区负责人在汕尾分会场参加培训学习。 据悉,《旅游法》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史上的第一部法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培训旨在进一步深化全省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法》的学习掌握,提升全省旅游管理部门干部依法兴旅、依法治旅水平,促进我省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小军应邀前来授课。刘小军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旅游法》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主要规定和基本要求等内容,让在场参训人员受益匪浅。(记者 钟必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