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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籍人员在汕换护照条件:居住6个月以上

本报讯(记者 林子海 林鹏)近日,市公安局等举行咨询活动,宣传7月起实施的《出境入境管理法》。记者从现场获悉,本月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再推便民措施,为在我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外地户籍人员提供便利。

  据了解,从7月1日起,在我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外地户籍60周岁(含)以上老人,可以向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签注申请;在我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外地户籍人员也可在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就近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申请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

来源:汕头都市报   责任编辑:黄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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