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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缘何频发“水浸街”?

车辆涉水前行

  连日来,“龙舟水”连续发威,我市迎来了一场又一场大到暴雨,市区多处路段频现积水。记者采访了解到,尽管我市现有下水道500多公里,近年来市政部门也对多条道路的排水管道进行改造,但要彻底解决“水浸街”,仍面临着不少问题。为此,市政部门提醒市民,路遇积水应提前观察路况,驾车应减速慢行,注意出行安全。

  问题一:自然排水能力差

  问题二:雨污分流不统一问题三:私驳管道致堵塞提醒:路遇积水应注意

  据市政部门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我市中心城区是海滨、江口冲积平原,地势低,整体道路标高仅在珠基1.0至2.0m之间,而多年平均高潮位已达到0.34米,甚至高于下水道出水口标高,如遇大暴雨极易水上路面。正常高潮位时,东区黄厝围闸、龙湖关闸以及西区的人力水闸必须按照潮汐时刻关闭,防止海水、江水倒灌,路面上水。

  由于市区地面标高低,潮位高,自然排水能力差,且市区湖泊、池塘少,没有规划一定蓄水设施,几条排水干渠河床高,蓄水能力差。只要有一定的大雨,路面就积水。该工作人员表示,我市排水系统的特点就在于:小雨、中雨,阴雨多天能自然排出;遇上几小时大到暴雨,路面就会积水。

  问题二:雨污分流不统一

  据介绍,我市现有下水道500多公里,排水系统有雨污分流、雨污合流、雨污合流及截污多种形式。其中,大华路以西、金砂路以南区域的旧城区为雨污合流制,由于建设年代久远,管道建设标准低,老化破损较多,加上雨污合流,常淤积堵塞;金环路以东、金凤路以南区域的新城区的排水系统基本按照雨污分流制思路建设,实际上为混合制;介于老城区和新城区之间的区域排水系统完好率较高,排水体制为雨污合流制。新城区虽然是雨污分流,但因建设不统一,部分路段又有合流情况,如黄山路(珠池路南侧——珠江路),东厦北路以及天山北路,让雨污分流的排水优势大打折扣。

  而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因管理体制不同也造成各片区实行标准不同,局部地段标高太低造成一些地方容易积水,如长平路交华山路以及珠池路(珠基1m)。因排水坡度不统一,有些甚至反流,如黄山路交韩江路,嵩山路等,有的建设管理不协调,如天山北路,目前仍是断头管,只有逆向流向金新路等等。由于出现的管道瓶颈较多,排水不通畅,排水流量减少,容易积淤。

  问题三:私驳管道致堵塞

  尽管《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建设部令152号)早于2007年3月1日起施行,我市一直没有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无法将城市排水、排污设施建设纳入统一管理,导致私驳乱接、乱排放、破坏侵占排水设施的现象十分突出且得不到及时有效查处。如二线沟、公社沟两侧乱搭乱建严重,造成排水沟淤塞;一些建筑物尤其是住宅区排水系统设计不合理,雨污排水系统乱驳接现象尤为严重,生活污水的杂物直排堵塞排水管道;一些酒店饭馆、洗车店等带油污的水未经隔油处理直接排放,造成油污垢结堵塞排水管道,不仅影响排水通畅,也使城市水体受污染。

  该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可通过挖路许可对乱驳接进行控制,但由于许可、执法、管养相分离造成了一定程度脱节,在审批道路开挖时,未建立高效的审批上下联动机制,片面追求审批效率,监管缺位。因开挖多采取自行开挖修复方式,开挖者由于无法了解掌握下水道走向、位置等隐蔽工程情况,开挖修复质量难以保证,目前野蛮施工及胡乱修复造成排水设施受损的现象屡见不鲜。由于事前把关缺位、事后执法流于形式,增加了维修管养成本。

  提醒:路遇积水应注意

  为进一步解决城市内涝问题,近年来,我市对多条道路的排水管道进行改造,取得良好效果。每逢雨季到来,市政部门也会组织人员对城区易积水路段的下水管道进行清疏,确保管道排水能力。市政人员介绍,管道口径大小限制了下水道流量,但从专业操作角度,一般骤然的强降雨停后的2小时积水能完全排空,则说明下水道排水顺畅。

  市政部门提醒市民,在出行时要注意路面情况,如遇路面有积水的,驾车市民应减速慢行,行人也应提前观察路况,若有窨井盖缺失的要小心通过并及时反映。若碰上强降水天气,为加快路面排水,市政部门可能暂时打开下水道井盖,但周围也会设置警示标志,市民遇到这种情况,应注意不要靠近,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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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汕头日报   责任编辑:黄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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