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阮冰莹)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已于近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的建议》,我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法将作调整。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应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建设城市廉租房的补充资金。
为调动县政府归集公积金的积极性,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的建议》,同意从2013年起,每年将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结余部分以各县、市直公积金归集总额的比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分配方案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批后,回拨到各县政府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该资金作为县的保障房专项建设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据了解,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迅速增长,其增值收益也随之增加。自2010年以来累计划转市作为保障房建设补充资金共1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