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媛)为深入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保障广大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我市今年年底前将实现村卫生站和乡村医生全覆盖,确保2013年底前每个应设村卫生站的行政村都有1所村卫生站,每个村卫生站都有乡村医生。
乡村医生包括在乡村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据悉,目前我市现有建制镇32个,行政村数量548个,现设置的乡镇卫生院33个,全市乡镇卫生院具备执业医师(助理)资格1290人;村卫生站516个,其中有47个行政村覆盖二站,乡村医生总数556人。我市将按照“每个行政村至少应设置1所村卫生站”、“1000至3000服务人口应有1名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站至少应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的原则配备,对目前仍没有村卫生站的行政村,鼓励采取乡村医生联办、个体举办,政府、集体或单位举办等多种形式设置村卫生站。
据悉,我市还将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改善乡村医生执业场所条件,强化乡村医生准入管理,加强乡村医生和村卫生站管理,同时推动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今年年底前实现基本型的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