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各地充分利用林地资源、林下空间和森林生态环境优势,大力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后,我市将继续努力发展林下经济,力争到2015年,全市发展林下经济面积100万亩以上,林下经济产值5亿元以上。
据了解,我市林地面积约占全市陆地面积的54.68%,农村山区人口多。在广大山区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建立以林为主,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以及森林景观综合利用等相结合的立体林业经营模式意义重大。有利于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发掘农村经济新增长点,拓宽农民就业、创业和增收渠道,带动山区扶贫开发;有利于改变过去单一木材经营格局,延伸林业产业链,加快林业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克服林木生产周期长、见效慢的问题,实现林地产出长短结合,以短补长,提高林地综合利用效率,巩固林改成果;有利于广大农民近期得利、长期得林,保护林业生态,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市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的,科学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推动林下经济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为实现绿色增长、建设生态文明、推动农村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初步建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生产基地;促进林下资源、技术、资本、市场有机结合,创立特色品牌产品;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较大规模、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构建生产、加工、销售、经营配套完善的产业链;逐步建立不同区域的主导产业,形成“一区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林下产业发展技术得到普遍推广,增强农民持续增收能力,林下经济产值和农民林业综合收入实现稳定增长,林下经济产值占林业总产值的比重显著提高。
为切实抓好发展林下经济各项任务的落实,市政府要求各级党政要科学制定规划,统筹协调安排;建设示范基地,带动产业发展;优化林下经济结构,推进产业升级;提高科技水平,加强技术指导;加快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引导产销衔接。同时,要进一步落实好发展林下经济的主要措施。各级党政要加强对林下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建立扶持林下经济发展的协作机制,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我市林下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