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蔡晓丹)今年是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正式颁布10周年。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工伤保险事业取得了显著进展,截至去年底,我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2万多人,比2003年底增加了35万多人。
据介绍,《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修改实施后,工伤保险基金增加了2个支付项目,即由原来用人单位支付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适当提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1—4级伤残职工增加3个月本人工资,5—6级增加2个月,7—10级增加1个月。另外,还大幅度提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从原来的10多万元提高到40多万元。记者了解到,在基本解决工伤职工经济补偿的同时,我市各级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加强工伤预防、康复等工作,初步建立了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现代工伤保险制度体系。2012年市社保局已与省工伤康复中心签订协议,将部分具有康复价值的工伤职工转到该中心进行康复治疗。
昨天上午,我市人社部门在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门前开展以工伤保险为主的现场咨询活动。为了方便群众更全面地了解社会保障、劳动人事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现场也设置了相关咨询点,为市民提供一对一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