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静莹 实习生陈桂芸)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我市各区(县)公办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将公开招聘新教师,符合条件的2011年至2013年本市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1年至2013年本区(县)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均可报考。招聘工作将于2013年8月15日前全面完成。
按规定,应聘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初级中学、小学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公开招聘采取考试方法组织实施,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闭卷形式,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和教师法;面试为试教或说课形式,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
此外,各区(县)公办学校招聘急需的短缺专业和学科新教师,经区(县)教育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采取面试加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列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高等院校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