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段时间来,所谓“中国式过马路”现象成为社会热议话题,多个城市相继开展集中整治。昨天上午,我市交警部门出动40多名警力,对被定为全市交通大整治行动“严管路”的黄河路和嵩山路开展秩序整治,重点规范自行车和行人的行驶行走秩序,共教育纠正交通违法行为500多人次,分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500多份。
上班高峰期黄河路车流汹涌
昨天上午8时,雨后初霁,记者在黄河路与嵩山路交叉路口看到,沿着黄河路自东往西方向行进的大量自行车汇成了一股滚滚“车流”。交警龙湖大队二中队民警正在路口各个方向指挥疏导,制止行人和自行车闯红灯。
上午8时05分,一名外省中年妇女骑着自行车准备在该路口闯红灯,被执勤交警拦了下来。她自称住在夏桂埔,有急事要赶往市内办理。当记者问她是否看到红灯亮起时,她这样回答:“我看到了,但我要赶时间。平时我不会闯红灯的。”5分钟后,一名外省女青年骑自行车在黄河路机动车道左侧靠中间线行驶,面对执勤交警的批评教育,她辩称自己要左转进入嵩山路前往珠池路一家工厂上班,“这样走方便些。”
记者在现场看到,尽管民警不停地喊话指挥,但还是有一些自行车在等红灯时没有按规定停在停止线后面,而是抢先进入人行横道线,影响了行人的正常通行。
不管红灯绿灯照走不误
据交警龙湖大队二中队中队长纪拥深介绍,这个路口毗邻城乡结合部,大量外来人员租住在附近的陈厝合、夏桂埔、周厝e、辛厝寮等“城中村”,每天早上有很多人骑自行车前往工厂上班,因而在特定时段形成了“自行车大军汹涌”的现象。一般来说,每天的上午7时半至8时半是“自东往西”高峰,下午5时至6时半则是“自西往东”反向流动。这些外来务工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淡薄,很多人不管路口亮的是绿灯红灯,均照走不误。
“我们平日在纠正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为时,有些人还振振有词地跟你吵,说我现在要赶到厂里打卡,你不要耽误我;有的人则推说自己没看到红灯,真让人哭笑不得。”该中队副中队长郭勇明感慨地说。
先教育劝阻过段时间将处罚
据了解,现阶段我市交警部门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还是以宣传教育和劝阻为主,过一段时间后将会依法进行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人有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未走人行道或者未按照规定靠路边行走等行为的,处1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违反交通信号通行、在人行道或人行横道上骑行等行为的,处20元罚款;有逆向行驶、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等行为的,则要处50元罚款。
本报记者 王开颖 通讯员 汪根正
编前话:
市民不按交通灯指示过马路,“目中无灯”、“想走就走”,有媒体称此现象称为“中国式过马路”,引起全国各地网友的热议。如何过马路,虽然只是一件小事,却关乎城市秩序、城市文明。维护良好的城市交通安全与秩序,不仅仅要求机动车要主动礼让,也要求行人、非机动车遵规守法。本报推出《告别陋习文明出行——关注“中国式过马路”》栏目,关注城市交通,直击过马路乱象,探究“中国式过马路”问题,推动城市交通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