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潮汕文化 传播民族影音 振兴潮汕艺术 凝聚民族精神

榕城特大电信诈骗案告破 涉案金额294万元

  经过不懈努力,近日,榕城警方成功侦破了一宗发生于去年10月份、涉案金额高达294万元的特大电信诈骗案。

  2012年10月11日下午4时,被害人林某伟(男,榕城人)到榕城公安分局报案,称其于2012年10月10日被人利用电话诈骗,共被骗去294万元。榕城公安分局领导获悉情况后高度重视,迅速抽调刑侦大队、仙桥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10.11”特大电信诈骗案侦破专案组,全力以赴开展侦查工作,并将案情汇报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该案也被省公安厅列为督办案件。

  经查,案发当天,林某伟先后接到分别自称为“揭阳市公安局”、“深圳市罗湖公安局”以及“深圳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的陌生人来电,威胁称其涉嫌诈骗,必须将其账户的钱划到指定的公证处账号自证清白。接到电话后,林某伟于10月10日14时开始,先后从建行某支行、农行某支行、中行某支行等4个银行户头划出巨额资金,分别将钱转入犯罪嫌疑人指定的账号,共汇入人民币244万余元。10月11日上午8时30分,犯罪嫌疑人又以需要公证为由,要求林某伟付给“公证费”49万元。林某伟再次被骗49万元。13时30分,当林某伟再次接到电话要求其再汇50万元时,才发觉可能受骗而向公安机关报警。

  2012年11月1日,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在公安部刑侦局的指导下,在广东、广西、湖南等地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与台湾地区警察机关联合开展互动、联查的专案侦查工作,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摧毁以骆某华(男,42岁,台湾人)为首的跨境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37人(其中在台湾抓获26人,在大陆抓获11人),涉及江苏、浙江、江西、四川、重庆等21个省市,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

  经警方认真排查,发生于揭阳榕城、由榕城公安分局立案侦查的“10.11”林某伟被诈骗案同时侦破。2013年1月6日,榕城分局专案组派人赶赴上海,向上海警方提供侦查材料和相关证据材料,并讯问犯罪嫌疑人。经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刑侦支队认定,榕城分局立案侦查的林某伟被诈骗案是以骆某华为首的跨境电信诈骗集团所为。

来源:揭阳日报   责任编辑:黄晓芸 
    大名:    提醒:理智评论文明上网,拒绝恶意谩骂。

评论正在加载中...

相关内容

最新潮汕影视
随机推荐潮汕影视

潮汕情感喜剧:野蛮婆婆俏媳妇(第三集)

潮汕故事剧:二瓮银(第二集)
华龙潮汕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留言反馈 | 友情链接
华龙潮汕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