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于蓝)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根据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定价机制的规定,结合近期我市管道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进货价格变化情况,从4月1日起,中心城区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调低1.1元。
调整后,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新用户每立方从22.5元降到21.4元(3月份抄表用气综合结算价22.5元),每立方米调低1.1元,调低幅度为4.9%;老用户每立方从20.5元调整到19.4元(3月份抄表用气综合结算价2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