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静莹)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充分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作用,提高低收入职工收入水平,我市将于今年5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950元/月统一调整为113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9.3元/小时调整为11.1元/小时。
市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