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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类互联网服务投诉增六七成

  

 本报讯 (记者张琳楠 通讯员于胜 实习生谢莉洁)昨天,市工商局通报了2012年度汕头市消费维权情况,同时公布市工商系统2012年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十大典型案例、2012年度市消委会十大消费维权调解案例,热点主要集中在商品类和服务类,投诉的问题主要为家用电子电器售后、电信行业服务、快递纠纷等,其中,食品类和互联网服务投诉分别比去年增加六七成。

  张先生于去年3月29日通过某快递公司,从澄海邮寄一部价值2699元的手机到广州,但手机在邮寄中遗失。张先生找到快递公司要求赔偿,不料快递公司却表示,只能按快递费用的3倍金额赔偿损失。双方协商未果,张先生转而请求区消委会帮忙解决。最终经消委会调节,快递公司按手机原价值折价为2600元赔偿给张先生。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快递投诉逐年增加,去年,全市各级消委会和“12315”受理邮政服务类投诉113宗,其中快递服务102宗,比去年增加14宗。

  记者还了解到,去年我市各级工商部门还查处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去年3月19日下午,接群众举报线索,龙湖区工商局下蓬工商所执法人员联合市公安局龙湖分局龙祥派出所执法人员对位于东厦北路如龙工业园某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当事人生产的假冒沐浴露成品680瓶,经查,当事人已销售上述假冒注册商标沐浴露共1520瓶,价值22496元。因该案假冒品种多、案值较大,已涉嫌构成犯罪,龙湖区工商局随后依法将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8月15日,龙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相关犯罪人员肖某、陈某作出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的刑事判决。

来源:汕头日报   责任编辑:St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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