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土资源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出通报,表彰一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我市湘桥区榜上有名,被授予“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先进单位”称号。
2008年,国土资源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在广州签订了合作共建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协议。示范省建设以来,湘桥区按照上级部署,以规划为龙头,以加强耕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为重点,以经营土地为核心,切实开展用地管理。在推进节约土地工作中,湘桥区依法严格管理,区、镇、村逐级签订管理责任书,对所有基本农田实施地块监管,有效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
湘桥区还积极进行土地整理、开发,利用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先后在意溪镇锡美村、后径村,凤新街道高厝塘村等地实施近2000亩的土地整理。近年来,湘桥区还大力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提高用地效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和土地产出效率,全区完成“三旧”改造的标图建库26000多亩,已经批准和投入建设有10个项目,面积1600多亩。
与此同时,湘桥区还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多手段多层面加大执法力度,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去年以来共制止查处35处违法占地,组织强制拆除5处16宗,有效地震慑了违法者,乱占耕地的现象得到遏制。
(湘 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