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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新“国五条”细则公布后,“出售自有住房,个税按交易差额20%计征”的内容,成为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焦点。连日来,记者围绕新“国五条”的社会影响,对汕头楼市进行了一番走访。
记者采访发现,3月1日公布的新“国五条”细则,正在引发市场连串反应。连日来,多名业界人士反映,接到的咨询电话几乎“爆机”;而近期,有多名市民反馈,收到了房产中介催促买房或卖房的“关照”。尽管有人心急火燎,但也有人淡定从容,认为汕头早就对个人转让住房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细则出台影响不大。记者观察,近几天,市场总体并未出现明显的波动。
新“国五条”细则中,被网友与众多媒体深度解读的“出售自有住房,个税按交易差额20%计征”的说法,这几天成为汕头市民热切关注的焦点话题。有业界人士称,一连3天,自己每天接到的咨询电话有数十个,全都是询问“房产税”的,手机几乎被打爆了。准备买房的市民张先生、李女士心急火燎,这几天老在关注中介挂出的房源信息。昨天,李女士发现,她春节前看中的一套86平方米的二手房,挂价42万元,现在,业主却“不卖了”。他们担心,在政策未进一步细化和明朗前,二手房价会否“水涨船高”,借机升涨?
不过,记者采访看到,也有一些市民显得淡定、从容。56岁的陈先生名下已有2套自有的房产,一套自住,一套出租,日子过得悠闲自在。他表示,现在,汕头市民的居住条件已有了很大的改善,人均居住面积几乎要超过30平方米。从某个角度来讲,买房或卖房,更多的是一种理财与投资的手段。只要市场没有出现太大的、实质性的大变动,影响就不大。另外,近期有多名市民反馈,分别收到了房产中介催促买房或卖房的“关照”,不过,在政策未明朗前,他们更愿意“按兵不动”,静观其变。
卖房要征收个税
汕头已实行多年
新“国五条”细则公布后,“出售自有住房,个税按交易差额20%计征”的说法,成为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焦点。记者采访了解到,按照“国税发(2006)108号”《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市对符合条件的交易卖方征收“个所税”政策,已执行有数年时间,且市场反应平稳。
据了解,早在2006年7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就发出“国税发(2006)108号”《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进行了具体且明晰的征收规定,并要求自2006年8月1日起执行。从那时起,我市按规定开始对个人住房转让所得进行相应的税收征收管理。记者从“龙湖区二手房交易收费项目”表中看到,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卖方需缴纳的税目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等;买主需缴纳的税目包括:交易契税、印花税等,其中,各种税费又有不同的征收标准和细化规定。如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住房年限在5年以内,且能够提供发票的,其个人所得税,按交易价或评估价减去购房发票额,再乘以20%征收。赠予、继承取得房产转让的,其个人所得税也按规定的20%征收。
另外,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个人出售住房,可以享受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个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此外,按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也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卖房收净”几成市场规则
二手房产交易中多数买方承担双方所有税费
记者采访中发现,在汕头二手房市场,“卖房收净”几乎成为一个“市场规则”。有业界人士认为,面对不断膨胀的市场需求,在中心城区房源仍供少于求的情况,买家与卖家的博弈,最终结果是越来越多买方承担双方所有税费。
据市民许先生透露,在过去的3年时间,他先后购置了1套二手房和2个二手车位,都是“按实价交易”,独自承担了交易双方的所有税费。2009年底,他看到一手房价不断缓慢上涨,心中着急手头的一点现金积蓄会越来越缩水。当时,恰逢金砂东路某花园小区,有一套13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要出售,业主开价“一次性收实38万元”。考虑再三后,他答应了业主的要求,并缴交了双方需支付的各项税费,总计2万多元。相当于花40万多元,买下了该套二手房。
之后,2012年,许先生从迅猛发展的汽车市场,看到了另一个“投资洼地”,他果断出手,在自己居住的小区,买下了2个二手车位。当时,汕头已对非住宅类的房产交易,征收土地增值税。按规定,提供发票按适用累进税率计征,累进增值50%以内的,按30%税率计征;累进增值50%至100%的,按40%计征;累进增值100%至200%的,按50%计征;累进增值200%以上的,按60%计征。许先生邻居业主的车位,当年买入价是7万多元,为保证个人收益,该邻居要求收实价14万元,其它所有税费由买家承担。许先生一咬牙答应了,并为此支付了原本应由卖方业主缴纳的数万元税费。不过,许先生乐呵呵地说,幸亏去年买下了车位,现在,附近的小区车位都涨到25万元了,而他居住的小区,连一个二手车位都找不到。
楼市就像“万花筒”
[声音]
楼市就像“万花筒”
刘先生(某事业单位人员):
楼市就像“万花筒”,千变万化看不清。现在好多人对楼市又恨又爱。买了房的人,希望它天天涨价,让自己的固定资产日日增值;没买房的人,希望房价快点跌,好让自己快些入市。
我觉得,住房正在渐渐失却它初始的固有功能,偏离了它的基本价值。像我这样,虽然在事业单位,但每月工资只有2000元左右,单位既没有分房,也没有住房补贴,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也比较少。按照现时的房价,如果想要在中心城区买一套八、九十平方米的房子,还是挺困难的。
郭女士(个体私营者):
我是汕头最早辞掉公职下海者之一,坦白地说,在过去的十几年时间,我得益于改革开放先机,完成了个人资产的原始积累。在最近的4年里,我先后买下了几套大户型住宅,并与人合作,在其他一些领域进行了投资。从收益的情况看,买房还是增值最快的途径之一。
现在,社会上好多人都在喊“房价贵”,我觉得,事物应该一分为二。你要住商品房,要买高档的豪宅,你就得按市场办事,支付高昂的房价;如果你没有这个经济能力,你就应该老老实实,买适合你自己的住房,甚至申请公租房、保障房。
本版采写/摄影:本报记者 肖彤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