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吕晓扬)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问题。记者近日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我市未成年人犯罪主体年龄总体趋向低龄化,未成年人罪犯占全市法院判决刑事罪犯总数的比例,从2003年9%提升到2012年的11%。
根据我市两级法院对近几年来全市未成年人非监禁刑适用情况的分析可见,近年来,我市犯罪年龄呈低龄化趋势,青少年犯罪呈现以下特点,即:犯罪随意性、突发性较强;以侵犯财产与侵犯他人人身安全为主;团伙犯罪较多;犯罪行为向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方向发展。从案件情况看,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抢劫、盗窃和寻衅滋事四类案件。
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审判长郭旭平“支招”,知法懂法,是远离犯罪的重要武器。青少年朋友要多学法,提高法律意识,做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多管齐下,做到学校、家庭、社会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