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盼生)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绿满家园”全民行动,并出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通过实施八项重点绿色生态工程,到2018年达到或超过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要求,把我市打造成为生态宜居宜业城市和绿色生态城市,建设美丽幸福汕头。(《决定》全文详见本报今天4版)
据了解,创建工作分为两个实施阶段。2013至2015年为基础提升阶段,2016至2019年为创建申报阶段。从2013年开始实施“绿满家园”全民行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在全市广泛开展绿化美化行动,为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打下扎实基础。到2015年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人,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31.4%,其他各项建设指标显著提高;到2018年,绿地系统规划实施率达到70%以上,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0%以上,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据悉,开展“绿满家园”全民行动,要重点抓好城市公共绿地增绿工程,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城市公园建设改造工程,林荫路工程,单位庭院绿化工程,立体绿化工程,绿道网工程,全民参与绿化工程,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森林碳汇和森林进城围城工程等八项绿色生态工程,围绕城市绿化与生态指标建设要求,通过见缝插绿、垂直插绿、添彩美化、合理布点,不断增加绿量,提升园林绿化水平,为城市增绿添彩。同时,坚持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举,重点提高森林覆盖率,建设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风景游憩林和经济果木林,建设水系林网、道路林网和农田林网,构建以“林区+林带+园林”为框架、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达到或超过创建标准。
此外,汕头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及目标任务分解表和汕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分解表今天同时公布(详见本报今天4至9版)。
昨天,本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市城管、住建、林业、环保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请他们对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及实施方案作详细解读(详见本报今天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