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媛)去年4月15日凌晨1时55分,潮南区司马浦镇华里西村上底路口红桥二街一楼房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过火面积180平方米,导致4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一名重伤者医治无效,于5月10日死亡)。近日,市政府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分处理。
经调查,火灾发生的楼房是一家集生产、储存、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和无证无照非法家庭作坊,火灾的直接原因是位于该楼房首层西南部裁床上的电动裁剪机因故障打火,喷溅火花引燃床上的可燃物布料蔓延成火灾。日前,市政府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对去年潮南“4·15”较大火灾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单位的处理意见,对无牌无照非法家庭作坊的生产经营者欧顺南和将住宅楼房出租给无牌生产经营者非法从事内衣加工的住宅楼房业主欧荣辉等2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分别给予潮南区司马浦镇以及华里西村6名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等党政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