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林子海 林鹏 通讯员 方展翼)婚外情被发现后,“第三者”冯某钱竟然花5000元雇人泼硫酸伤人,然后逃之夭夭。龙湖警方几经周折,在案发7个月后,这名嫌犯于近日在江西被抓获并押解回汕。
事件发生于2012年7月中旬一个晚上。江西人冯某明与妻子陈某英在陈厝合南碧埠金桂街二巷前被人泼硫酸,2人身体多处被硫酸烧伤。随后,新津派出所调派民警到场进行调查。 由于抢救及时,冯某明、陈某英脱离了生命危险,但面部、胸部、手身体多处部位均被硫酸严重烧伤,无法及时反映案发经过,办案民警只能对案发现场及周边进行调查。
在现场勘查中,办案民警提取到一个疑似装有硫酸的水杯,后经送检,残留液体有强酸成分。民警根据水杯标示辗转走访了辖区及周边澄海区几十家超市寻找线索,另一方面对案发周边进行走访。最后,办案民警终于在陈厝合村找到销售水杯的超市,但并无法查明案发当日购买该水杯的嫌疑人,案件侦查一时陷入僵局。
走访摸查中,办案民警了解到陈某英与老乡冯某钱长期保持婚外情,同时一个名叫冯某文的老乡也经常追求她但被其拒绝。经调查,初步排除了冯某文有作案嫌疑,但冯某钱却存在重重疑点。经进一步深入调查,办案民警发现冯某钱与老乡冯某盛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3年2月18日,民警依法传唤冯某盛进行调查,一开始,冯某盛矢口否认与“硫酸事件”有关,但细心的民警观察发现,冯某盛左手臂有被硫酸烧伤遗留的伤疤,遂以此为突破口开展盘问,最终冯某盛不得不承认是老乡冯某钱雇佣他伤害陈的丈夫冯某明,并供认去年7月12日晚上他携带硫酸泼向冯某明,因冯某明躲避反抗,殃及陈某英,致使冯某明、陈某英严重烧伤的事实。
随后,办案民警在江西都昌县警方的支持下,将案发后出逃的嫌犯冯某钱抓获。经审,冯某钱供认他与陈某英长期保持婚外情,被陈的丈夫冯某明发现后,受到冯某明的威胁,为此花了5000元雇请老乡冯某盛,让他寻机向冯某明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