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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被盗沙井盖3000多个 委员建议“投保”

  

□本报记者 杨可 实习生 陈奕杭 蔡奕欣/文 本报记者 方淦明/摄

马路陷阱让人防不胜防

沙井盖被盗后只好用杂物提醒路人

  沙井盖被盗一直是城市管理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沙井盖不翼而飞后,留下的“大洞”便是威胁市民群众人身安全的马路陷阱。最高峰时候,中心城区一年被盗的沙井盖多达3000多个,并因此造成了不少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如何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在今年的“两会”上,李扬、陈文贞等4名政协委员就提出了一个新点子:给全市道路沙井盖投保公共责任险。

  一夜之间被盗50多个

  部分沙井盖“无人认领”借鉴经验为沙井盖“投保”

  近年来,沙井盖被盗的新闻不断见诸报端。记者搜索发现,2009年,濠江区河浦大道就在一夜之间被盗走了50多个沙井盖,在夜幕降临之后造成行人车辆“人仰马翻”的惨剧。

  2010年,市区新厦路3号附近路边沟井盖被盗,导致一辆工程车准备停放进泊车位时,其右前轮掉进沟井动弹不得。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关部门对被盗的沟井盖修补后,往往很快又遭盗窃,防不胜防。

  部分沙井盖“无人认领”

  据了解,过去最高峰时候市区一年被盗的沙井盖多达3000多个,造成了不少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于体制上的原因,城市道路沙井盖产权分别属于市政、自来水、煤气、供热、电信、供电、公安、军队、海事等10多个部门,不同类型井盖的负责部门也各不相同。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文件明确权威管理和认定部门,且部分沙井盖“无人认领”,往往在道路沙井盖因故缺损,诱发伤人、车辆受损和交通事故问题后,受害者往往会因为找不到沙井盖具体的归属单位,或者交叉管理部门相互推诿而讨不到说法。即使沙井盖有明确的产权单位或管养单位,但究竟是沙井盖本身质量问题还是其他问题所致,会再次成为推诿的借口,沙井盖伤人纠纷常常难以找到索赔对象,市民遭遇维权难。

  借鉴经验为沙井盖“投保”

  对此,李扬、陈文贞等4名政协委员认为,国内不少城市对城市道路沙井盖管理的经验值得学习、借鉴。如南京市采用保险赔付的办法,为全市沙井盖购买公众责任险,一旦出现因为井盖问题发生的事故,伤情的鉴定、赔偿的数额等等可以由保险公司参与处理,市政部门不用再因为赔偿数额等方面的谈判而牵扯较大精力。投保转移了政府的风险,也是让政府更好地承担起责任;从老百姓的角度讲,一旦受到损害,可以要求赔偿,他们的利益就有保证;从保险公司的角度讲,他们为了少赔付,也会用浮动保费等手段,来督促政府加强管理、看护,签订保险的时候明确责任义务,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督促政府加强管护。

来源:汕头日报   责任编辑:St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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