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湘桥区法院及时为潮州市某公司22名职工发放12.4万元的执行欠薪款,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将司法人文关怀贯穿到执行程序中。
被执行人潮州市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而负债,资金流失,账户被法院冻结,设备被查封,所租用厂房也因长期欠租被起诉索回,于2011年10月中旬全面停产,公司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拖欠申请执行人22名职工工资累计人民币12.4万元。2012年4月,公司22名职工向湘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凭借仲裁裁决书于2013年1月4日向湘桥区法院申请执行。
湘桥区法院在收案后立即开通执行“绿色通道”,及时予以立案,并集中人力进行重点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将司法人文关怀贯穿到执行程序中,积极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在查明被执行人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及时将该公司被法院查封的设备进行公开拍卖,将拍卖所得款优先偿还22名职工的工资。深入细致的工作最终收到良好的执行效果,近日,湘桥法院将执行欠薪款12.4万元一一划入22名职工提供的个人账户中,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曹周)